close

以下有六種情況,都是罪孽之相,越後面越嚴重。

第一個,“或心神昏塞,轉頭即忘”。
當你經常覺得精神昏昏鈍鈍的,心識昏昏鈍鈍的,這不正常。因為正常人的心明了性很強。

第二個,“無事而常起煩惱”。
這個更嚴重了。不但遮蔽你,還有一種活動力開始活動了。

第三個,“或見君子而赧然消沮”。
見到有德行的君子,反而心虛,這個就是你罪業的第三種狀態。

第四個,“或聞正法而不歡喜”。
聽到正法,你反而排斥,表示你已是無慚無愧了,即你的善根已失掉了。

第五個,“或施惠而人反怨”。你幫助別人應該得到贊美,結果人家反而傷害你。
因為你過去有一定罪業,當善業跟罪業互相地沖擊,它首先會把罪業逼出來,
但這種情況卻是好現象,因為重報輕受了。

第六個,“夜夢顛倒,妄言失志”。
這個人已經顛三倒四了,沒辦法判定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,根本談不上善根了。

前面三個是罪業的增長相狀,而四、五、六則是對善根的傷害了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罪與狀相
    全站熱搜

    無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